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动地热能建筑供暖重点任务落实,助力该省大气污染治理、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现“双碳”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和《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立地热能建筑供暖项目建设“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我省地热能建筑供暖目标任务及建立地热能建筑供暖项目建设“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确立了2025 年陕西省地热能供暖面积提高到 7000 万平方米,2027年超过1亿平方米的目标。据统计,截至 2022年底陕西省地热能建筑供暖面积约 4586万平方米。对标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到2025 年须新增面积约 2500万平方米,到2027年新增 5500 万平方米以上。
同时,《通知》分别从建设计划、开工项目、验收项目、备案项目四个方面建立了地热能建筑供暖项目建设“四个清单”。针对地热能供暖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相关单位健全责任闭环工作机制夯实地热能供暖项目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明确、闭环管理工作体系,确保工程建设环节闭合、全程可控、责任明确质量保障。
通知原文如下: